園林造價工程師是什么樣的,園林專業造價工程師
在昌平
天空的打開方式
應該是這樣的
陳三石攝
這樣的
老頑童攝
這樣的
及時雨攝
這樣的
及時雨攝
這樣的
獨漂攝
或是這樣的
故園攝
然而
有時卻是這樣的~
為了讓昌平的藍天更多
2016年
清潔空氣行動
昌平將會
↓↓
昌平區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
序號
重點任務
2016年工作措施
完成
時限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一、空氣質量目標任務
1
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
昌平區空氣中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5%以上。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市政市容委等部門
二、壓減燃煤任務
2
燃煤總量控制
組織落實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2016年工作任務,實現壓減燃煤目標10萬噸。
年底前
區發展改革委
區環保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新農辦
區市政市容委
3
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
完成870蒸噸左右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任務,基本淘汰城鎮地區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百善鎮20蒸噸、流村鎮10蒸噸、沙河鎮60蒸噸、城北街道20蒸噸、城南街道130蒸噸、南邵鎮10蒸噸、陽坊鎮20蒸噸、小湯山鎮40蒸噸、南口鎮50蒸噸、東小口鎮30蒸噸、北七家鎮140蒸噸、崔村鎮90蒸噸、興壽鎮20蒸噸、馬池口鎮30蒸噸、回龍觀鎮150蒸噸、霍營街道40蒸噸、十三陵鎮10蒸噸)。
區市政市容委牽頭推進燃煤集中供熱中心清潔能源改造,完成北京天陽供暖有限公司、北京永安熱力有限公司(水庫路供熱廠)燃煤集中供熱中心清潔能源改造。
區市政市容委牽頭推進居住小區燃煤供暖設施清潔能源改造。
區衛生計生委、區教委牽頭推進本系統所屬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
年底前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市政市容委
區衛生計生委
區教委
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
北京燃氣第五分公司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4
實施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
區新農辦牽頭按照“到2020年平原地區農村采暖全部改用清潔能源”的目標,制定平原地區農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五年行動計劃,統籌違建拆除、棚戶區改造、清潔能源改造、農宅節能改造等工作,采取整村連片、集中實施的方式,明確路線圖、建立臺賬、量化任務、倒排工期,并統籌推進落實。
3月
底前
區新農辦
區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市政市容委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昌平供電公司
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
北京燃氣第五分公司
區環保局
區財政局
區查違辦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區質監局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市政市容委
區發展改革委、區新農辦牽頭制定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電力、天然氣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并落實資金配套政策,提出年度建設計劃,為散煤清潔能源替代提供堅實保障;昌平供電公司、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等單位按計劃組織實施。
因地制宜、多措并舉,按照全市“400+N”部署,完成19個村采暖“煤改電”工程。探索推進農村地區清潔能源集中供熱工作,鼓勵利用新技術新設備,推進1-2個村清潔能源集中供熱項目。對尚未改用清潔能源的地區,加大優質煤替換力度,實現全區農村地區居民使用優質煤全覆蓋。
10月
底前
區新農辦
昌平供電公司
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
北京燃氣第五分公司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市政市容委
區新農辦、區發展改革委、區環保局等部門及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昌平區年度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工作機制,并將職責任務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社區(村)及其責任人。
2月
底前
區新農辦
區發展改革委
區環保局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財政局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區市政市容委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重大項目辦等部門
5
削減工業企業燃煤
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等方式,2013—2016年工業領域累計削減燃煤15萬噸以上。
年底前
區經濟信息化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
北京燃氣第五分公司
區環保局
區國資委
區發展改革委
區安全監管局
區市政市容委
推進各類工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按照“排查、建立清單、制定方案、組織落實、驗收”五步工作要求,集中開展工業大院“小散亂污”企業煤改清潔能源,基本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無燃煤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共計80蒸噸。
6
實施商業和服務業清潔能源改造
推進以電水壺、小噸位電鍋爐等方式淘汰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茶浴爐等燃煤設施的工作;對已完成清潔能源替代的,鞏固成果,防止反彈。
年底前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區環保局
區新農辦
昌平供電公司
推進商業批發市場、商場等商業和服務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
區商務委
7
嚴控燃煤使用反彈
按照《北京市農村地區劣質民用燃煤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區新農辦、區發展改革委、區質監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執法監察局等部門依據職責強化監管,健全信息共享、協調監管機制,加大對生產、銷售劣質煤的監管和打擊力度。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屬地落實機制,將燃煤監管責任有效落實到社區(村);完善優質煤供應方式,健全布局合理、質量合格的供應網絡,形成穩定、高效的供應體系;建立違法企業退出供煤市場機制,杜絕摻假等現象;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組織在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開展聯合執法,杜絕劣質煤生產、使用;全面清理生產經營資質不全、無環評手續、環境條件差、不符合場地規劃、未進行備案管理等違法違規的煤炭企業和銷售點,嚴厲打擊劣質煤經營行為。
長期
實施
區新農辦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區質監局
區環保局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交通局
昌平交通支隊
8
加強燃氣供應保障
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設施建設,滿足燃煤設施“煤改氣”和農村地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等用氣需求。
年底前
區市政市容委
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
北京燃氣第五分公司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環保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區新農辦
9
加強電力供應保障
按照平原地區農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五年行動計劃有關安排,加快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全面提升電網設施水平,滿足19個村的“煤改電”需求。
年底前
昌平供電公司
區發展改革委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區環保局
區園林綠化局
區新農辦
10
推進昌平老城區無煤化建設
區新農辦牽頭按照平原地區農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五年行動計劃,完成昌平老城區范圍內(北環路以南、京藏高速公路以東、亢山路以西、振興路以北)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區城管執法監察局牽頭清理昌平老城區范圍內的游商攤販無照經營小煤爐;區環保局牽頭開展昌平老城區范圍內的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城北街道辦事處、城南街道辦事處牽頭推進昌平老城區范圍內的燃煤茶浴爐淘汰工作。
年底前
區新農辦
區發展改革委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區環保局
區市政市容委
城北街道辦事處
城南街道辦事處
區財政局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昌平供電公司
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
北京燃氣第五分公司
永安熱力公司
11
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
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21號)和《昌平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方案》要求,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年底前,沙河鎮、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南邵鎮、天通苑北街道、天通苑南街道、小湯山鎮、南口鎮、北七家鎮、馬池口鎮分別完成本轄區禁燃區范圍內燃煤設施淘汰工作的50%以上。
年底前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區市政市容委
區環保局
區財政局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質監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新農辦
三、控車減油任務
12
落實提高用車成本、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公共政策
嚴格落實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強化機動車靜態管理。
年底前
區市政市容委
昌平交通支隊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3
配合完善本市和外埠車輛限行政策
配合市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機動車區域管控措施,全面禁止外埠過境重型柴油車進入六環路以內行駛。
9月
底前
昌平交通支隊
區交通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環保局
14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開展自行車道、步行道環境整治,形成連續成網的步行、自行車道路系統,加強對公共租賃自行車的規范化管理,初步形成“綠色生活區”和“健康通勤圈”。
年底前
區市政市容委
區交通局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園林綠化局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15
執行更加嚴格的機動車和非道路動力機械排放標準
全面落實重型柴油車第五階段排放標準,新增公交、環衛、市內旅游、郵政、渣土運輸、班車、校車等重型柴油車應選用安裝壁流式顆粒捕集器(DPF)的車型。
年底前
區環保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環保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農業等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進行檢查,對排放不合格的依法嚴處。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交通局
區農業局
16
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
堅持綜合施策,淘汰14080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
年底前
區環保局
昌平交通支隊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商務委
區交通局
區財政局
17
促進出租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對出租汽車提前報廢或更新實施相關鼓勵措施的通知》(京政辦發〔2015〕17號)要求,組織新增、更新燃油出租車按照6年強制報廢標準加快淘汰更新。
年底前
區交通局
區科委
區發展改革委
區商務委
昌平交通支隊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18
推動郊區客運車輛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加快郊區客運車輛更新,新能源、歐六柴油等低排放車輛比例達到40%。
年底前
區交通局
區科委
區發展改革委
區財政局
區環保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經濟信息化委
19
促進貨運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組織實施綠色貨運車輛補貼獎勵政策,引導發展新能源貨運車。
年底前
區交通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財政局
區商務委
區環保局
區科委
20
促進環衛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進一步優化環衛車輛結構,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環衛車輛比例達到45%。
年底前
區市政市容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科委
昌平交通支隊
區財政局
對國Ⅳ及以上機動車排放標準的環衛車按照城市工況進行改造,減少氮氧化物排放。
年底前
區市政市容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財政局
區環保局
21
促進低速汽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根據市農委等8部門《低速貨運汽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工作方案》(京政農函〔2014〕28號)要求,做好低速貨車結構調整工作,淘汰替換低速汽車35輛。
年底前
區農業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環保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商務委
區財政局
22
促進貨物流轉集散地貨物車結構調整
結合疏解非首都功能,逐步推進貨物流轉集散地外遷。
年底前
區商務委
區交通局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昌平交通支隊
區環保局
區財政局
23
推廣使用新能源等低排放汽車
在公共領域加大新能源車推廣應用力度,實施鼓勵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車政策。
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示范應用,研究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網絡布局,推動其成為城市多層次交通體系的組成部分。
年底前
區科委
區交通局
區財政局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經濟信息化委
24
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配套設施建設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繼續加大新能源車和清潔能源車配套設施建設力度,推進快速充電樁建設,加密城市充換電網絡,建成并完善六環路以南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公用補電網絡,滿足新能源車推廣需求。
年底前
區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科委
區交通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市政市容委
區財政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區質監局
區安全監管局
昌平消防支隊
區環保局
區園林綠化局
昌平供電公司
25
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
加強執法監管,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
年底前
昌平交通支隊
區交通局
區環保局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組織開展對新生產重型柴油車的達標排放檢測和監管。
區環保局
區財政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26
嚴格在用車輛達標排放和油品質量監管
加大對機動車激光遙測、路檢路查力度,對尾氣超標車輛實施高限處罰,依法嚴厲查處“假國Ⅲ”等柴油車。
年底前
區環保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質監局
按照交通運輸部等部委《關于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要求,區交通局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監管,并建立與環保部門聯合監管機制;積極推進綠色維修,定期向環保部門提供汽車尾氣排放裝置維修數據。區環保局、區交通局聯合組織開展對維修市場“出租凈化器”違法行為的專項檢查。
區交通局
區環保局
區財政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加大對車用汽、柴油樣品的抽測頻次。區質監局、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添加、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將處罰情況向社會公布。
加強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的檢查和抽測。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質監局
區環保局
區安全監管局
區商務委
配合市環保局建立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OBD)遠程監控平臺。
配合市有關部門完成流動污染源監管平臺建設,加強在用車管理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區環保局、昌平交通支隊等部門信息定期交換機制,對未通過環保檢驗的車輛,不予核發環保標志。
年底前
區環保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交通局
區市政市容委
區財政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27
在昌平老城區范圍實施更加嚴格的機動車污染治理措施
昌平交通支隊組織落實區政府《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昌政發〔2014〕11號),對昌平老城區道路上行駛的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對昌平中心公園周邊道路、昌平老城區西部高速公路聯絡線道路及配套設施合理施劃,配合道路產權部門對有條件的道路升級改造,提高車輛通行效率。加大對違法停車尤其是占用非機動車道的違法停車行為查處力度,加大對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教育、處罰力度,確保交通暢通。加大對無證無照經營機動車治理力度,消除違法運營車輛對交通的影響。
年底前
昌平交通支隊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市政市容委
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昌平公路分局
區交通局
區財政局
城北街道辦事處
城南街道辦事處
四、治污減排任務
28
推進水泥行業調整轉型
北京水泥廠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落實水泥生產企業調整轉型總體方案,保留的水泥窯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全部用于協同處置危險廢物。
年底前
北京水泥廠有限責任公司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環保局
馬池口鎮政府
區發展改革委
區國資委
區財政局
區質監局
29
全面提升混凝土攪拌站綠色生產管理水平
繼續組織清理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依據《北京市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綠色生產管理規程》要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格監管,杜絕非法新建站點;對使用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生產和銷售的混凝土以及實施現場攪拌的建設、施工單位,依法嚴處。對保留的攪拌站,組織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納入全市遠程施工視頻監控平臺;廠區內配備使用機械式道路清掃設施。
10月
底前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環保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加強總量動態管理,對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進行動態核查;對達不到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依法取消資質。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配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辦理相關市場主體的變更或注銷手續,依法嚴格核發混凝土銷售營業執照。
30
調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
按照《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要求,落實鑄造生產加工、鍛造生產加工、瀝青類防水材料生產等23個行業和生產工藝調整退出。2016年再淘汰退出污染企業28家以上。
年底前
區市經濟信息化委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區國資委
區環保局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質監局
31
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
結合實施工業涂裝、印刷、汽車整車制造、汽車維修、木質家具制造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減排揮發性有機物216噸左右。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32
集中整治鎮村產業集聚區
加快推進鎮村產業集聚區綜合整治,累計完成6個鎮村產業集聚區整治工作。
年底前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環保局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區農委
區安全監管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牽頭按照“非法企業堅決取締,合法企業全面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引導進入工業園區”的思路,圍繞三年全面完成的目標,堅決治理鎮村工業大院;按照“排查、建立清單、制定方案、組織落實、驗收”五步工作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分別制定本轄區“小散亂污”企業淘汰方案,完成清退企業造冊工作,并統籌推進實施。
3月
底前
區經濟信息化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環保局
區農委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區安全監管局
33
開展低氮燃燒技術改造
嚴格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39-2015),按照“兩年完成、分步推進”的原則,各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本轄區在用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10家(沙河鎮1家、城北街道1家、城南街道1家、南邵鎮1家、小湯山鎮1家、南口鎮1家、東小口鎮1家、北七家鎮1家、馬池口鎮1家、回龍觀鎮1家)。
年底前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環保局
區財政局
區市政市容委
34
開展環保技改工程,通過技術革新減少污染物排放
啟動實施以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高效治理為重點的環保技改項目11項。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發展改革委
區財政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35
推進工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基地生態化建設
落實北京市工業園區、產業基地目錄,完成1個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生態化建設驗收工作。
年底前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環保局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區科委
36
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繼續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會同環保部門全面完成水泥、化工、石化等重點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區環保局牽頭組織1家以上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年底前
區發展改革委
區環保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37
強化污染物總量控制,推進污染源全過程管理
配合市有關部門出臺實施《北京市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6月
底前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財政局
全面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核算工作,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單,基本實現動態掌握全區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等排放情況。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經濟信息化委
38
減少餐飲、燒烤等面源污染排放
落實《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要求,嚴控餐飲行業新增規模,加大對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力度。
長期
實施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環保局
區食品藥品監管局
區商務委
區衛生計生委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牽頭適時修訂禁止露天燒烤范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同區城管執法監察局加強對露天燒烤、焚燒垃圾、秸稈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區環保局
區市政市容委
區園林綠化局
區農業局
39
引導企業自覺減少污染排放
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有效組織落實排污費、污染企業淘汰退出和污染治理資金補助等制度,促進污染企業有序退出。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區財政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國稅局
區經濟信息化委
五、清潔降塵任務
40
推進綠色施工管理模式
嚴格施工揚塵管理,每月開展綠色施工檢查考核,確保施工工地達標率不低于92%。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對揚塵違法情節嚴重的施工單位上報市級主管部門停止其在京投標資格1—6個月;對開發企業采取行政告誡、暫停企業升級、在有形建設市場公示違規行為、降低企業資質等措施。
長期
實施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區環保局
41
加強施工揚塵監管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制定揚塵污染監管工作方案并有效實施;建立網格化管理機制,將揚塵污染治理措施和責任分解到有關部門和人員,確保每個施工工地、每條道路都有揚塵污染控制的責任人員和監督人員。
綜合施策減少揚塵,轄區降塵量比2012年累計下降25%左右。
年底前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工作流程,做好工程項目審批、核準階段施工揚塵排污費納入項目總投資的審核工作,依職責對施工揚塵排污費征收進行監督檢查。
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市政、拆除、公路、園林綠化、水務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的監管,嚴格要求本行業在施工地依法申報揚塵污染物排放情況,并按時繳納揚塵排污費。
年底前
區發展改革委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市政市容委
區園林綠化局
區水務局
昌平公路分局
區環保局
42
完善施工揚塵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配合市有關部門制定建設單位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的實施方案,并加強對工程項目安排和使用防治揚塵污染費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年底前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配合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施工揚塵污染第三方代管制度,對因揚塵污染受到處罰或處于土石方階段的施工工地,實施第三方治理。
年底前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43
加強揚塵污染防治技術措施應用
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必須安裝高效洗輪設施,并確保出工地車輛有效清洗。土石方階段施工工地洗輪機等沖洗設施有效使用率達到100%;對不具備高效洗輪機安裝條件的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單位要設置沖洗車輛設施和沉淀池,杜絕出工地車輛車輪帶泥上路行駛。鼓勵采用抑制揚塵的新技術新設備。
長期
實施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44
加強道路清掃保潔
進一步提高道路清掃保潔水平,大力推廣“吸、掃、沖、收”清掃保潔新工藝,昌平新城新工藝作業覆蓋率達到75%以上,降低道路塵負荷。
年底前
區市政市容委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45
加大再生水沖洗道路的范圍和使用量
加快推進再生水管網和加水站(點)建設,滿足城市再生水沖洗道路需求。
11月
底前
區水務局
正常作業條件下,區市政市容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加大城市主干道每日再生水沖洗力度,全區再生水日使用量進一步提高。
年底前
區市政市容委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46
規范渣土車運輸管理
區市政市容委牽頭會同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城管執法監察局等部門,深化聯合監管執法機制,開展“每周行動日”專項行動,采取設卡路檢夜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路段渣土運輸的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源頭治理,在運輸渣土高峰時段組織專人檢查施工工地,嚴禁違規渣土運輸車輛駛出工地;嚴厲打擊、高限處罰、高頻曝光無資質和標識不全“黑車”以及相關違法企業,杜絕道路遺撒。
長期
實施
區市政市容委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環保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交通局
47
開展植樹造林,修復生態環境
完成綠地建設、平原造林、山區造林、低效林、封山育林、林木撫育等項目任務。
年底前
區園林綠化局
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制定實施廢棄礦山、荒地生態修復及綠化方案,開展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恢復生態植被和景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
48
擴大水域面積
區水務局牽頭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新增水域面積。區園林綠化局牽頭啟動濕地公園建設項目。
年底前
區水務局
區園林綠化局
六、綜合保障措施任務
49
研究編制“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
發布實施“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配合市有關部門基本完成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建立環境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統籌銜接機制,推進“多規合一”,定期進行協調會商。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委昌平分局
市國土局昌平分局等部門
50
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體系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完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入組織開展“大氣污染執法年”活動,重點查處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企業超標排放、機動車尾氣超標、露天焚燒等問題,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持疏堵結合,加大對守法典型事例宣傳以及環境違法行為曝光力度,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年底前
區環保局
區政府法制辦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交通局
區質監局
配合各有關部門研究實施機動車尾氣超標簡易處罰程序,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6月
底前
51
強化空氣重污染應急和區域協同減排
修訂《昌平區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優化完善空氣重污染啟動條件、程序及應對措施等,進一步提高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10月
底前
區環保局
區應急辦
區發展改革委
區質監局
區交通局
昌平交通支隊
區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配合市有關部門按照空氣重污染應急措施要求,完成全區高排放車數據庫對接工作。
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推進聯動執法,針對跨區域的機動車排放、秸稈焚燒、煤炭和油品質量等環境問題,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共同打擊違法排污行為;重點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在用車環保符合性檢查力度;開展重型柴油車專項檢查。
年底前
52
加強環境信息公開
配合市有關部門研究建立企業年度環境行為報告制度,并推動在市屬國有企業率先實施。將企業環境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落實環境違法“黑名單”制度,對列入環境違法“黑名單”的失信企業在政府采購、投融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長期
實施
區環保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國資委
區財政局
53
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研與技術推廣
配合市有關部門完成《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技術裝備研發與示范》的后續研發和示范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本市環保最佳實用技術體系研究;對熱力生產和供應、汽車制造等重點大氣污染行業開展污染防治最佳實用技術研究。
年底前
區科委
區環保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發展改革委
區市政市容委
區交通局
區園林綠化局等部門
完成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升級建設,新建1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
3月
底前
區環保局
區園林綠化局
54
加強統籌調度和督查考核
充分發揮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作用,加大統籌協調力度,跟蹤調度并通報反饋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推進任務措施有效落實。
長期
實施
區環保局
區政府辦公室
區監察局
區委組織部
區人力社保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新農辦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區市政市容委等部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環保局牽頭完善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工作,進一步發揮導向作用,引導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深化污染治理。
10月
底前
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要求,研究制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設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督察、延伸督察、下沉督察。
區政府督查室將清潔空氣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納入區政府重點督查工作,實施績效考核,對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各有關部門對工作中發現的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向監察機關移送。
年底前
55
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區編辦、區環保局配合市有關部門按照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要求,研究明確街道(鎮)環境保護職責,制定街道(鎮)環境保護責任清單。
6月
底前
區編辦
區環保局
區市政市容委
區社會辦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財政局
全面推行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督管理模式,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一步落點、落人、落責,實現有效運轉。
年底前
配合市有關部門研究探索完善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體系及管理機制。
56
加強宣傳引導,推動公眾參與
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組織開展多角度、多層次、多元化、全方位的大氣污染成因、防治措施宣傳;加強環保輿情分析,積極回應公眾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整合全區環保宣教資源,宣傳、教育、工會、婦聯等部門聯合推進環保宣傳;充分發揮環保公益組織等力量的作用,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形成全社會“同呼吸、共責任、齊努力”的良好氛圍。區人力社保局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系列環保培訓項目。
長期
實施
區委宣傳部
區環保局
區教委
區總工會
區婦聯
區社會辦
區委組織部
區人力社保局
各有關部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57
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按照《北京市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實施“滾動預算”,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突出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財政傾斜。
年底前
區財政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環保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經濟信息化委
區交通局等部門
區財政局將大氣污染防治投入作為公共財政支出重點,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完善大氣污染防治資金保障和使用機制。
58
制定實施方案并有效組織落實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2016年工作措施,制定并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年度實施方案,建立臺賬、責任到人,形成各司其職、聯動配合的工作機制;對重點項目和工程倒排工期,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落實。
3月底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化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新農辦、區市政市容委、區交通局、區水務局、區城管執法監察局、區園林綠化局、區農業局等部門將實施方案,以及明確路線圖、時間表、責任人的重點項目臺賬和任務清單,報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按時間節點完成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各有關部門
投稿聯系QQ:2920063896
粉絲QQ群:240416911
平平微信號:bjcppingping
微信公眾號:beijingshichangping
免責聲明: 本站提供的任何內容版權均屬于相關版權人和權利人,如有侵犯你的版權。 請來信指出,我們將于第一時間刪除! 所有資源均由免費公共網絡整理而來,僅供學習和研究使用。請勿公開發表或 用于商業用途和盈利用途。
本文鏈接:http://www.w-link.com.cn/zaojia/30910.html
發表評論